外地经营税款
字号: |
发布时间:2013-01-17 查看次数:2077

留言人:上海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好! 青浦企业在省外施工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和个人所得税款可以回来抵扣冲减吗?本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另外本公司既有销售又有施工建筑业务。季度核定所得税款怎样申报?(销售1%;建筑施工2%)

回复人: 您好!贵公司企业所得税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款应该不存在抵扣的问题。而在填制季度申报时将建筑业务填入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销售业务填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 , 最终核定所得率是从主业的也就是按建筑业核定的所得率。已在外省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填入主表12行已预缴所得税额。实际情况,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执行为准,请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



关闭页面  返回上页
上海青瑞税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2007 青瑞 沪ICP备11047671号-1
电话:59850368或59858390;地址:上海市青浦五厍浜路281号2号楼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