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费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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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7 查看次数:1957

留言人:上海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老师你好:我是财务,请问收到拆迁费是从事业单的账户汇入,拆迁中发生的各种工资费用.如何核算及缴税?

回复人: 您好!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 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规定,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 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
  (一)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二)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具体请详见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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