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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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7 查看次数:15904

留言人:上海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收到上海爱信诺航天信息公司开具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发票一张,航天信息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个维护费可以全额抵扣的.请问这笔技术维护费该如何入帐及抵扣?另外我公司的所得税在代征的,此技术维护费也要交所得税吗?

回复人: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的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处填列。                  

分录: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机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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