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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20 查看次数:3222
留言人:上海XX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以上所描述情况,贵公司可以按照160万元申报股权投资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文有关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可以委托法定的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如贵公司需要,可联系我上海青瑞税务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8-20 9:23:34 |
根据贵公司以上所描述情况,贵公司可以按照160万元申报股权投资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文有关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可以委托法定的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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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850368或59858390;地址:上海市青浦五厍浜路281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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