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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7 查看次数:1790
各位纳税人:
为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利,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每年3月前,根据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的信息,为每位纳税人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为确保您的《完税证明》能及时准确地送达,请您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与您的扣缴义务人(单位、公司)的财务或人事部门核对您《完税证明》的投递地址和邮编信息。
如您在纳税过程中需要帮助,请您拨打“021-12366上海财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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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850368或59858390;地址:上海市青浦五厍浜路281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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