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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03 查看次数:1490
文号: 沪国税所〔2013〕9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03-21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2012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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