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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19 查看次数:1640
文号: 沪地税财行〔2013〕34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3-08-12
松江区税务局、金山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税收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财行〔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2013年第二批廉租住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8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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