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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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1 查看次数:220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2014616日在维也纳签订。本谅解备忘录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任何未解决的或将来的个案。

上述谅解备忘录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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