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的解读
字号: |
发布时间:2018-12-14 查看次数:1409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文件规定,为确保本市税务机构改革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前需要对外公告。

二、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范围是什么?

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

三、新版发票监制章何时启用?新旧发票如何衔接?

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81231日。

四、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时,本市普通发票统一调整为什么名称?

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时,本市普通发票名称统一调整为《上海通用机打发票》(单联、三联、四联、五联共4种)、《上海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面值设置共13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海发票换票证》、《上海商业零售统一发票》(二联、三联共2种)。上述22种普通发票票样,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tax.sh.gov.cn)查询。


 

关闭页面  返回上页
上海青瑞税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2007 青瑞 沪ICP备11047671号-1
电话:59850368或59858390;地址:上海市青浦五厍浜路281号2号楼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