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逃税+发票违法:一混凝土企业被追缴税款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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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05 查看次数:2285

逃税+发票违法:一混凝土企业被追缴税款3000余万元

 

重庆大众城市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采取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手法偷税,并存在取得虚假发票入账列支成本等问题,税务机关追缴该企业偷逃增值税、企业承包所得税税款、处罚款、加收滞纳金合计3376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涉税违法线索,重庆市长寿区国税局稽查局对重庆大众城市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大众集团)实施专案检查。

大众集团成立于20077月,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搅拌配送,属于制造业,20082月起,该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接到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转来的移送函后,重庆市长寿区国税局稽查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向大众集团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按程序调取了该公司20077~20114月的全部财务资料及申报资料。

专案组梳理了全部涉税资料,经过案头分析形成检查预案,将确定收入的完整性和成本列支的合法作为检查重点。

专案组人员从公安部门获悉,大众集团是因为涉嫌非法招投标问题被公安经侦部门查处的。在此期间,该企业向税务机关补充申报了各年度收入约1.8亿元,自查补税1000多万元。但专案组在对该企业财务记录及其他涉税资料检查时,并未发现自查的1.8亿元收入的记录和原始依据,因此判断该企业可能存在账外账,并隐瞒收入的情况。专案组以此为突破口,要求该企业财务人员提供自查申报1.8亿元收入的依据。财务人员提供的依据是由该企业出纳在账外单独记载的资金流水账,反映了该企业成立以来实际收到的货款,即销售收入。

在取得这一重要证据后,专案组对该资金流水账实施清理比对和核实,查找该企业自查补充申报以外仍未申报的收入,经过艰苦的比对工作,在该企业自查补充申报的基础上查出4000万元仍未申报的收入。

对资金流水账检查后,专案组将重点放在了对该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款的真实数据核实上。专案组首先通过财务账上往来单位名称,采用分层抽样方法选取该企业往来单位,核实其混凝土使用量,并与该企业财务销售记录比较,寻找差异。经过调查,专案组了解到,混凝土的供应均是由该企业的销售部门在负责核对和记录,于是,专案组立即对销售主管和销售人员展开询问,调取销售部门销售台账,确定了由销售部门记录和掌握的未在财务部门反映的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核实应收账款实际金额近1亿元,累计查增销售收入1.4亿元。

专案组以该公司申报数据及财务数据为基础,根据商用混凝土的行业特点做了大量的相关性比率测试,发现该企业存在人为控制毛利率的可能性。形成初步判断后,专案组通过对该企业生产工艺的现场调查、混凝土配合比数据的提取、对生产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询问,以及对网上行业平均数据的查询,进一步证实了这一判断。专案组认为,该企业的发票取得存在疑点,于是,对该企业的发票展开全面清查,通过录入比对和对外协查,累计查出虚假发票和无真实交易的发票金额共6600万元。

在检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该企业对成本费用票据保管、入账等方面十分随意和混乱,原材料的实际耗用与取得的票据之间缺乏对应关系,很大一部分在账外保管的成本费用票据或散失或污损,企业会计人员也未作单独记录,成本无法准确核实。因此,专案组经请示领导并会商相关业务部门,决定在收入可以确定、成本费用难以核实的情况下,对其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最终,专案组查实该企业通过设立账外账,隐瞒销售收入,虚假发票列支成本等手段,偷逃税款。税务机关追缴该企业偷逃的增值税款890万元、自查已申报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款352万元,追缴企业所得税款762万元,依法加收滞纳金546万元,对所偷逃税款罚款826万元。该企业对税务处理决定及税务处罚决定未提出异议。上述款项合计3376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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