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异常申报披露疑点 电费单里现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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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8 查看次数:3410

 

异常申报露疑点    电费单里现税款

    不久前,山东省莒南县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与管理分局评估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负责人桌面存放的资料中的几张电费单,以此为线索,将该企业少缴增值税的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异常申报,这个企业有嫌疑

根据管理分局反映其所辖某肉类食品加工厂长时间出现零低申报的问题,2011616日,莒南县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对该企业20111~5月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审核分析。检查人员首先查阅了被查对象的纳税个案,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特点、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确定相应的检查方法,并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调取了该企业2011年度相关信息指标。该企业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1.15元,缴纳增值税300.45元。

在案头分析中,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20111~5月申报增值税只有百元左右,而且有几个月份为零申报。检查人员为获得有价值的证据资料,决定到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未入账的电费单,里面可能有问题

2011617,检查人员到达该企业后,发现该企业负责人不在家,只有财务人员在场,于是决定查看一下该企业的财务核算情况。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记账凭证中,购进原材料及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大部分为白条。但坐在人办公桌边的左上角,有一堆存放杂乱的纸质资料,于是对该纸质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发现里面共有3张供电部门开具的电费单。从该单内容上看,用电单位是某肉类食品加工厂,时间是20115月,类别为非照明。经与账面核对,该项动力支出没有记载。很显然,这里面有问题。

面对检查人员的质询,该企业财务人员对那几张电费单这样解释:发票由老板管理,5月份出纳支付电费取得发票后,就交给老板。最近老板很忙,经常出差,可能忘了把发票给我记账的事儿了。

从账簿情况看,该企业账目设置全,财务资料和原始凭证也不完整。从账本表面上看,很难直接查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决定从企业生产用电这一环节,打开案件突破口。

不一致的解释,事实真相被揭开

检查人员首先到外地调查了解了与该企业同等规模、财务管理较为规范的同行业的涉税资料。资料显示,某同行业20111~5月共耗用电量144615度,缴纳增值税4.7万元。而被查企业2011年同期电费只有5月份的电费,缴纳的增值税却仅为几百元。为什么规模悬殊不大,耗用电费、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却相差如此大呢?

于是,检查人员从供电部门调取了该企业的用电记录,发现该企业20111~5月共耗用动力电135468度。同时,检查人员对该企业的会计进行了询问,会计解释说:我们企业年初开始搞建设,电量多数耗在工程施工和设备调试上了……”但检查人员查看了该企业固定资产账簿后,却发现该企业所有工程均已在20113月底前竣工,20114月以后未再投资进行任何基础建设。

随后,检查人员找到了该企业负责人,其解释为:我们厂主要从事肉禽类的加工与销售,产品主要通过冷冻后才能出售,电量大主要是我们仓库的冷藏设备耗用的。

经进一步检查核实,该企业建有一座260平方米的冷储仓库,所用冷藏设备电机功率为5千瓦,而与之同等规模的另一食品厂也建有300平方米的冷储仓库,所用电机功率为5.5千瓦,相差可以忽略不计。检查人员又到生产车间询问了几名正在干活儿职工,几名职工都说2011年从4月份之后没见厂子动工搞建设。由此断定,该企业负责人和会计都在故意搪塞检查人员,其“2011年度耗用的电费全都用在了基建上……”电量大主要是仓库的冷藏设备耗用的……”的说法与事实相悖。

在事实面前及检查人员的政策宣传下,该企业最终主动交出了销售记录,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该企业20111~5月申报收入338670元,应补缴增值税款44027.1元。检查人员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税罚款的决定,目前,该笔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已补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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