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变图书藏玄机 师弟核查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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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9 查看次数:2933

 

 霉变图书藏玄机  实地核查现真相

                   ——大连市西岗区国税局对某出版社的纳税评估案例

基本情况

大连市某出版社成立于19883月,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主渠道发行覆盖全国20个省(直辖市)100多个城市,每年出版图书150多种,其中新书110多种,再版书30多种。涉及政治、科学、文学艺术、教育及党政机关、工农业专属用书80个门类。

案头分析

1.收入变化趋势反常

2007年销售收入2521万元陡然增长,比2006年的1266万元,变动率超过99%,却在之后两年大幅回落,收入分别是2008年的1820万元和2009年的1674万元。

据西岗区国税局评估人员掌握的情况,近几年我国出版行业发展趋势平稳,这说明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该企业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动,二是该企业2008年、2009年可能存在销售收入申报不真实的情况。

2.成本收入比增加

2005~2007年,该企业成本收入比都在60%以下,而2009年这一指标超过77%

对于一个经营较稳定的企业来说,成本占收入的比重应相对稳定,如果不能排除生产经营或市场原因,则很可能存在少计销项收入或者多计成本的情况。

3.存货新增数量减少

2005~2007年,存货新增数量均在200万元以上,而此后两年这一指标锐减,2008年跌至21万元,2009年甚至达到存货期末余额少于期初余额,存货新增量为-98万元。

影响存货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变化的因素有当年新出版的数量和实现销售的数量,存货年末余额扣除年初余额的增加量,反映的是当期存货新增数量。在成本逐年增加、出版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存货新增数量的减少则意味着销售量的不断增加。但该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却在减少,这一情况异于常理,其申报收入的真实性有待核实。

4.增值税税负偏低

2005~2009年,平均税负为3.38%,而预警系统提示的出版行业平均税负为4.4%

该出版社作为直属大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出版企业,税负却明显低于行业平均值,可能存在少计销项收入或者多计成本的情况。

举证约谈

结合前期案头分析的疑点,评估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企业负责人介绍,2007年该出版社取得了第三届会计知识竞赛专用书的独家出版权。该书由各相关单位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大量的购买,导致该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突然增大,变动率较大,若排除该项影响,该企业收入基本呈缓慢增长的态势。自2008年,该出版社响应国家送书下乡的号召,大量出版面向农村读者群的图书,这类图书发行折扣低至2.5折,直接成本占码洋比重为18%左右,利润空间狭小,而其他类图书平均发行折扣为6.2折,直接成本占码洋比重为30%左右。且农村读物每次印刷最少1万册,2008~2009年间多次再版,而其他类图书印刷量仅为3000~5000册,这类图书的大量出版致使该企业成本占收入的比重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就逐年加大。由于这类图书销量较大,也就导致了该企业2008年、2009年存货新增数量减少。

实地核查

针对企业销售收入如何核算的问题,企业负责人介绍说,该企业使用的是出版ERP系统进行内部管理。评估人员随即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针对企业使用的ERP系统,评估人员走访了相关业务部门观看现时业务处理,对与收入相关的发行系统进行了现场演示,最终确认其内部控制系统相对完善。

随后,针对第二大疑点库存问题,评估人员到库房进行核查。其位于该出版社楼下的库房条件相对比较好,干燥,通风,库存保管也比较有序。经过实地盘点,评估人员认为这个库房的库存数量与其账面数量并不相符,要少于其账面数量。在财务人员的引领下,评估人员到另一个库房查看。该库房大量堆放着捆扎的图书,库房的屋顶和墙角已是霉迹斑斑,显然是受潮多年留下的痕迹。

评估人员针对企业对霉变库存的处理问题,对企业进行了询问。企业财务人员开始时不愿意正面回答,只是解释说库存作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全部在账面上有记录,而且作为出版社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所以经营多年一直没有处理库存。评估人员详细向企业讲解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对这类业务处理的要求,而且指出了如果不据实申报相关数据将受到的处罚规定。企业终于认识到了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于是,企业给评估人员提供了新的情况:2009年初,该企业面临转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对积压库存进行了集中清理。企业随后提供了审计报告,其中确定积压库存报废图书共计1033758册,码洋25829326.3元,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1072490.53元。企业在200912月末完成转制,对相关账户进行了调整,但未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评估处理

企业同意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霉变和损毁的库存书籍对应的进项税额1072490.53元转出,补缴增值税1072490.53元。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自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总计43435.87元。调整后,该企业2007~2009年平均税负达到4.8%。略高于行业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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